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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中国外文局日前在京举办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7个语种专家委员会换届大会。记者获悉,翻译考试将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效衔接。
中国外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外文局与国务院学位办正探讨
“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者,应同时通过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可行性办法,力促翻译考试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效衔接。这样,在不久的将来,翻译硕士学位教育就能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行业规范管理有机结合,从而真正达到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学位”标准。翻译考试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行有效衔接,将会对目前国内翻译教学产生深远影响。据了解,我国首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共有15所,包括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另据了解,自2008年起,7个语种的二级、三级翻译人才聘任资格只能通过翻译考试取得。中国外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行业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专业翻译资格证书(水平的)考试已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证书考试系列,该考试在全国推开后,各地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停止进行。专业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将成为聘任翻译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取得相应的翻译资格证书(水平),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翻译或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
目前,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已停止。自2008年度起,翻译系列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将不再进行。 |